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

轉...之前的尊重

今晚看到一篇驚悚的新聞,忍不住手癢寫了篇blog。



記著不知收到過幾次「沒團購過,別說你當過上班族!」原來是來自鼎鼎大名的「酪梨壽司的日記」部落格。



原由是這樣酪梨壽司在落格發文引起眾多網友迴響的「沒團購過,別說你當過上班族!」,後來竟然發現,幾經多家媒體引用,而且「沒有註明出處」。



後來酪梨壽司把跟這四家媒體溝通過程記載下來成了另一篇文章「那些老師沒有教我的事: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」,寫得十分的讓人拍手叫好!據說新聞系教授拿來作為討論教材~



看完案例感觸很深,我個人也超常收到「FW」的信,不是一封兩封,是十幾二十幾封,也許該慶幸自己的朋友都會想到自己,為自己的好人緣開心,也因信件到我就是最末段,是覺得無傷大雅...為此大量的FW,我還有自己的解套方案:如果是PPT或PPS投影片,還有DOC文章,就另外存檔放在私人筆電HD中;如果是影片,想看就看,看完一次刪;如果是mail中的文章,看過就刪,如有想留資訊,也另存成檔...



所以,收到目前正夯的重覆信件,不管是幾天前、幾個月前、幾年前...我還蠻容易知道的,有時看到五年前的信還在FW,這種感覺就如同看到有人中了五年前的病毒一般,內心偷偷的OS是:「ㄟ朋友,你也太low了吧...整個遜掉了~~~」



不過最近「個資法」(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又再被拿出來舊瓶新裝一次... (ㄟ個資法不是我在ISP工作時就常三天兩頭炒一次的嗎?)法律果然是給「懂」的人「避」的,然後罰「不懂」的人跟「不守」的人。



如果太花時間,可以直接看「那些老師沒有教我的事: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」的結論,很精采很精采,誠如作者酪梨壽司所提「...我生氣其實並不是因為法律權益受到多麼嚴重的侵害,...,而是一種「不受尊重」的感覺...對文章作者最起碼的尊重和基本的新聞專業...」



結論寫的讓人直鼓掌叫好,我收「FW」的信,但不做「FW」,我寫得東西一定出自個人的小小呆腦袋~ 不過這件事還是讓我想到數位內容的製作過程:



身為數位教材的設計者,最感嘆的就是「內容生不出來」,為什麼「生不出來」,因為不懂,因為老師退隱江湖、退居幕幕幕幕...後,留下苦主大呆我孤軍奮鬥。



最可恨的是「速成」,那種要馬好還要不吃草的恨!都不懂了還要多快生出來?於是乎有法律概念有道德的教學設計師做的是「改寫」,把好好一段話改寫重說一次,改寫成不會被抓去關的那種;遊走法律邊緣的教學設計師則是「直接用」...



前者在玩文字遊戲;後者在玩機率遊戲?



好吧~ 就算內容專家沒有退隱江湖、退居幕後...不過他長期在深受著作權合理保護的溫室中長大,給的資料通通都是會讓妳被抓去關的內容,於是乎「文字遊戲」又開始了~~~~



哈哈... 我常看大陸的文章,是台灣人寫的,PO在大陸站的,有時同一本書名,一模一樣的內容,居然可以查到超過五個不同人名的作者,真~~~很詭異,所以我對酪梨壽司和網友們提及的這句話也很有感覺:「...媒體盜妳的文,是因為妳寫得好,抄襲即是肯定...」,這真的跟「穿衣服要低調保守,才不會被強暴...」有什麼不同~~~



總之...轉寄前請深思,同事淳曾把一大段內容專家給的文字隨便google一下,就查到出處(或引用處),如此發達的網路,引用、轉寄、轉載豈可不深思?誠如我之前在外授課分享時所提「...用任何一張圖片要小心,我們沒有被告不是因為沒事,是因為"那張圖片不夠有名"...」



最近的樂子:看個資法能玩出什麼成果?討厭三分鐘熱度的「法律」、三分鐘熱度的「數位學習」、三分鐘熱度的「公司政策」、三分鐘熱度的anything?





這是篇值得深思的好文章。



PS. 內容提到的文章連結附於末「Reference」





▉Reference



那些老師沒有教我的事: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

http://www.cwyuni.tw/blog/post/23336465



沒團購過,別說你當過上班族!

http://www.cwyuni.tw/blog/post/23127032



酪梨壽司的日記

http://www.cwyuni.tw/blog/



盜用網路文章 「媒體道歉」成教材

http://mag.udn.com/mag/digital/storypage.jsp?f_ART_ID=184714



台灣個人資料保護協會

http://www.mos.org.tw/1gc/TWPDA/company00_1_2.asp







23rd Apr.2009 by bigfool

4 則留言:

  1. 我也收到過我自己的文章被轉寄回來

    沒註明出處

    我總是安慰自己

    那總比誤植其他作者好

    ......無言......



    除了新聞的抄襲,我想到另一件更可怕的事

    IDEA的抄襲!

    之前有個電視劇鬧抄襲風波

    某一部落格作者稱自己才是那部戲的原始創意者

    後來被製作人抄襲

    我不知道這件事真實的前因後果如何

    不敢評論

    但,媒體圈和傳播圈真的瀰漫抄襲的風氣

    很多大牌製作人和電視台長官似乎都覺得

    抄IDEA是正常的...反正也告不成!



    很可悲

    不尊重智慧財產權,不尊重創意,不尊重別人的腦袋

    真不知道台灣什麼時候變成這樣

    是無知

    還是自以為聰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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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推推

    糟糕

    我有從別人那兒 收到很多文章

    可是也沒標明出處 我得趕快拿下來囉~~

    謝謝您們的提醒 以後我會多加注意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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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Dear Soniach:



    網路文章張貼轉寄是難免,不過真的要小心,最主要不要拿來「營利」,若可行註明出

    處,我想就可以...也別太擔心,blog的東西又不是拿來賺錢,don't worry...





    7th May. 2009 by bigfoo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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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dear Garphie;



    對啊, Idea的抄襲也很可怕, 唉, 人心走的是自由心證, 有時連法律也很

    難論定呢!





    13th May. 2009 by bigfoo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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