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...
至少我們應該知道過去四十年,哪些在決策位置的人該負責,我們只求在「知」的層面,該負責的人負起責任...他們必須承擔來自社會的道德譴責...
在「知」的層面,甚至「良知」的層面,他們應該了解他們所執行的事情徹底違反人權。如果有人願意匿名出來反省那些慘無人道的刑求,並向「抽象的」受害者道歉,我想,我們的社會才真的往前走了一大步。否則,再多蓋幾個紀念碑,多灑幾筆錢,真能撫慰存活的受害者及其家人的心靈嗎?真能讓那些早就死去的靈魂安息嗎?...
受害者及其家屬的這種不平是需要整個社會正面面對的。
...節錄自 曾待定義的我的三十一歲、尚待定義的臺灣
」
看了柚子轉寄「曾待定義的我的三十一歲、尚待定義的臺灣」一文,心頭更悶更悶了。
記得小三通到直航時,我問了句「既然有一天會直航,那麼當初的據以力爭究道是為什麼?」我好疑惑。
中正紀念堂改名前夕,我有冒雨去拍了照,那天心頭也是很悶。
聽說大陸同胞年輕一輩的,很多人沒聽過聽過「六四」,該為大陸的媒體封鎖能力鼓鼓掌嗎?很可怕的專制國家。
我喜歡周教授在文中提及的想法,也是現在大家最搞不清楚的地方「...我們應該知道過去四十年,哪些在決策位置的人該負責,我們只求在「知」的層面,該負責的人負起責任...」這是為什麼臺灣因為慰安婦事件要求日本道歉,中國因為南京大屠殺要求日本道歉(據說日本歷史連這一段都省略了...),很多歷史已經不能再回溯,但現在在位的國家政府卻不能與前朝切割,如果一個國家連道歉都不會,怎麼教育下一代學會「認錯」?錯就是錯了,不是紀念碑與發點補助金可以彌補的。
一個道歉-即使這個主事者是當時最高領導-讓公眾百姓知道,讓該負責的人扛起責任來,而不是找個「C咖」出來冒名頂替,這~ 很令人不恥。
正義,人人會說,做的人太少~
▉Reference
曾待定義的我的三十一歲、尚待定義的臺灣/周婉窈(台大歷史系教授)
http://blog.roodo.com/michaelcarolina/archives/9694013.html
很多中國學生已經不知道六四事件
http://blog.udn.com/rupert70424/3011031
中正紀念堂‧遺照(by bigfool)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prajina/9982887
9th Aug. 2009 by bigfoo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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